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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發布了《云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9-2030年)》,提出2020年底,全省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無害化處理總能力達到46%,設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無害化處理總能力達到50%以上。到2030年底,全省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無害化處理總能力達到60%以上,設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無害化處理總能力達到70%以上,并爭取早日實現設市4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全覆蓋。
《規劃》指出,規劃近期(到2020年底),全省擬建建設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14座,預計新增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9250噸/日、裝機規模18.45萬千瓦。規劃近期項目要爭取在2019年底全部開工建設,按照建成時間倒排工期,加快規劃項目建設。規劃遠期(到2030年底),全省擬建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32座,預計新增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15450噸/日、裝機規模30.15萬千瓦。規劃遠期項目要納入新一版城市規劃,爭取早日建成。計劃在2019-2030年期間,全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總投資約125.24億元。其中:規劃近期(到2020年底)項目總投資約47.84億元,規劃遠期(到2030年底)項目總投資約77.40億元。
《規劃》還要求,建設垃圾焚燒設施要充分考慮地區發展需求和設施規模的提升空間,處理規模兼顧實用性和前瞻性,不鼓勵建設處理規模小于300噸/日的焚燒設施。嚴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燒發電相關建設、技術和環保標準建設,配備完善的污染控制及監控設施,要考慮垃圾焚燒殘渣、飛灰處理設施的配套。鼓勵相鄰地區通過區域共建共享等方式建設焚燒殘渣、飛灰集中處理處置設施。滲濾液處理設施要與垃圾處理設施同步建設,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建立與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利用和焚燒發電設施相銜接的收轉運體系,開展垃圾分類的地區,應配備滿足分類品種需求、密封性好、標識明顯、節能環保的專用收運車輛,有效保障地方生活垃圾的分類收集和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