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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2624 證券簡稱:金磊股份 公告編號:2013-053
浙江金磊高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 董事會召開情況:
浙江金磊高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于 2013 年 12 月 22 日在公司六樓會議室以現場方式召開。
會議通知于 2013年 12 月 17 日以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通知各董事。會議由董事長陳根財主持,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 7 名,實際出席 7 名,公司部分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本次會議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 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過審議,全體董事以記名投票方式通過了如下決議:
審議通過《關于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的議案》
表決結果:7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
同意將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縣鐘管鎮龍山橋的兩塊土地【德清國用(2012)第 00702109 號】和【德清國用(2012)第 00702103 號】抵押給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作為貸款擔保,擔保貸款最高限額為人民幣 2,390 萬元,抵押期限為自抵押生效日起 36 個月。
同意將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縣鐘管鎮龍山路的三塊土地【德清國用(2010)第 00701655 號】、【德清國用(2010)第 00701680 號】、【德清國用(2013)第02130041 號】以及該三塊土地上的 房產證號為 【德房權證鎮鐘管 8 字第00099-0001、00099-0016、00099-0017、00099-0018、00099-0019、00099-0020、001454 號】抵押給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作為貸款擔保,擔保貸款最高限額為人民幣 4,667 萬元,抵押期限為自抵押生效日起 36 個月。
公司將根據經營發展需要確定實際貸款金額。
三、 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浙江金磊高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3 年 12 月 24 日